营运证书

CLC蓝卡

《西元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CLC 1969)於西元1975年生效。该公约建立一个系统以确定油轮所有人(如下所述)对於油污损害的责任。《西元 1992年CLC议定书》(CLC 1992)於西元1996年制定。该议定书更新CLC 1969之规定并增加了补偿金额。

根据CLC公约之规定,载运超过2,000吨持久性散装货油的船舶其登记所有人,对因该船舶泄漏或排放该货油所引致之任何损害,应承担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在船舶所有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通常得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依船舶吨位大小所定之金额。

凡是登记注册在CLC公约缔约国之油轮(且载运超过2,000吨持久性散装货油者),该油轮所有人必须维持有效保险以承保其根据CLC公约应负之责任。这种保险是由称为蓝卡的文件作为证明。该文件是由相关船舶的P&I保险业者签发给船旗国登记注册主管机关,然後再由该主管机关出具CLC公约证书给油轮登记所有人。 适用CLC公约的油轮必须携带CLC公约证书在船上,以证明有保险承保。实际上,这使得索赔人有权向保险业者主张直接请求。如果船舶在非CLC公约缔约国登记注册,则该船的登记所有人可以指定一个公约缔约国来签发证书。

燃油公约蓝卡

《西元2001年燃油污染民事责任国际公约》(燃油公约)於西元2008年生效。该公约建立一套制度,以规范因燃油泄漏或排放造成损害之责任丶对於受害者之赔偿以及强制保险。

该公约适用於任何类型总吨位超过1,000吨的任何远洋海船或海上船艇。凡登记注册在缔约国的船舶,或进入缔约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其所有人必须维持有效保险以承保其根据燃油公约应负之责任,且须取得缔约国出具的证书,以证明已有必要的保险。

取得燃油公约证书的程序与CLC公约证书的程序类似。由船舶登记所有人向其P&I保险业者要求签发燃油公约蓝卡(电子档)给相关的船旗国主管机关,然後再由该主管机关出具燃油公约证书。每当船舶进入位在缔约国境内之港口或设施时,都必须携带燃油公约证书在船上,以证明有保险承保。实际上,这使得索赔人有权向保险业者主张直接请求。

如果船舶在非燃油公约缔约国登记注册,则该船的登记所有人必须从公约缔约国取得国家证书。

雅典公约

《关於海上乘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雅典公约)於西元1974年12月13日被采纳,後於西元1987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该公约确立了从事国际航行的远洋船舶对於其旅客所受之损失或损害以过失为基础之赔偿责任制度。西元 2002年11月1日通过采纳雅典公约议定书,後於西元2014年4月23日正式生效。该议定书特点之一是增加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额,并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某些类别从事国内航行的船舶。

PLR蓝卡

根据《关於事故发生时海上乘客承运人责任指令第392/2009号》(PLR)之规定,欧盟已经开始实施雅典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实质内容,并指示所有欧盟及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自西元2012年12月31日起开始适用。

PLR规定承运人对於因航运事故所致之人身死亡或伤害应负严格赔偿责任,但每名乘客赔偿限额为250,000特别提款权。如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失,则其责任限额应增加至每位乘客400,000特别提款权。如经证明损害是由於意图造成此类损害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致,则承运人丧失限制其责任的权利。

PLR进一步规定,所有获准承运超过12名乘客的船舶 – 且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登记注册或进入或离开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境内的港口 – 必须维持有效保险以符合PLR之要求。该船也必须取得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签发的证书,确认该保险有效。所需保险金额至少为每位乘客250,000特别提款权。

相关证书应载明船舶名称,承运人名称及营业处所,提供财务担保的P&I保险业者名称及营业处所,以及证书的有效期间。成员国将在收到经批准的保险业者所出具的承保确认後签发证书。保险业者所出具的保险确认将采用与CLC公约和燃油公约相同型式的”蓝卡”。

根据PLR,索赔人有权向提供财务担保的保险业者主张直接请求。保险业者对於索赔可以援用与承运人所得主张之相同抗辩作为免责辩护。即使承运人对於事故发生有过失或承运人无法限制其赔偿责任,保险业者的赔偿责任仍仅限於每位乘客250,000特别提款权。

关於PLR所规定的非战争风险责任,不列颠协会可以签发非战争PLR蓝卡。会员必须另行个别购买保险以承保对於因战争或恐怖主义所引致之乘客人身死亡或伤害责任。

申请营运证书

协会需要会员提供特定资讯才能签发营运证书。

船舶名称 这是登记注册名称
呼号 船舶登记注册时所被分配到的特定号码或字母
国际海事组织(IMO)编号
船旗国状态 如果船旗国已批准公约,则必须向该船旗国提出申请。如果该船旗国尚未批准公约,您必须挑选可以向其提出申请的另一个缔约国
注册登记港
注册登记所有人的名称和地址 我们不会在证书上列名租船人或超出一个以上的当事人,除非该船是以共同所有的方式注册登记所有权
联系电子邮件地址 应将蓝卡送往何地址的详细资料(会员或其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