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人之承保

租船人之P&I险,船体损坏(DTH)险,以及运费丶延滞费及抗辩(FD&D)险

与船员丶财产损害丶残骸移除及许多其他项目有关的责任,协会所提供的承保是合并单一总限额5亿美元或5亿欧元。但是,如有需要,我们也可以提供更全面的第三人责任承保。我们可以采用标准展延条款或特约条款之方式提供承保。

多重责任

租船人对船体损害之责任

承保可约略分为三个种类;对船舶所有人所负之责任,会员本身利益,以及会员所产生之支出丶费用和开支。

可以透过展延或附加之方式承保会员对於复合运送之责任丶展延之复合运送责任丶联营或舱位租用人责任丶展延之货物责任,以及货柜和货柜责任。

租船人之FD&D承保

承保范围包括租船人可能涉及之各种争议所引起的法律费用及开支。本项承保不构成租船人CSL的一部分,但是可作为其有用的补充,所承保的项目包括与船舶所有人之纠纷,船租纠纷,以及与港务当局之纠纷局等事项。与货物超载及货物超卸及燃油供应商有关之纠纷。承保限额为每一件索赔限於1,000万美元,其第一层费用开支在7,500美元以内全额由协会支付,超过此金额後由会员摊付所有其他费用开支的三分之一。

額外承保

租船人会员可提出申请要求提供下列各项承保服务。

  • 燃油保险
  • 运费损失/船租损失
  • 货主之法律责任
  • 对於补偿责任予以承保

租船人会员可提出申请要求提供下列各项承保服务。

  • 燃油保险
  • 运费损失/船租损失
  • 货主之法律责任
  • 对於补偿责任予以承保

链结文件

承保范围

FD&D险所承保之纠纷包括因运费丶租船丶延滞费及船舶留置而产生的争议。承保范围还包括因供应船用燃油及船舶设备丶修理工作不当,以及船体损害(船体及机器保险不予承保者)所引起之索赔。同样地,与救助丶拖带及引航丶船舶买卖以及新造船契约有关之纠纷,也属於FD&D险之承保范围。这个险种所提供的承保,必须与因纠纷所涉之法律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而非承保责任本身,注意这点是相当重要的。这与承保例如对货物损害或码头损害丶油污及其他等所产生之实际责任及其相关法律费用之P&I险,形成对比。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对於任何新的索赔案,在尚未采取行动前之初步阶段,必须先与协会进行讨论,因为协会需要确认该索赔案有事实证据为基础。这并不意味着索赔最终会成功,但为了要符合承保要求,案件必须在事实及法律上都有妥适的基础才能继续推动进行。然而,即使一开始会员之索赔或抗辩看似不甚稳妥,会员仍应尽早联系协会以谘询与FD&D险有关事项。有时候当协会仔细考虑过案件实情後,情况可能会比最初看起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