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政策

法律架构 

我们遵循「欧盟通用资料保护法」(GDPR)之规定制订资料隐私政策。 GDPR对於个人资料之收集和使用,赋予个人具体的资料保护权利。

我们是谁

Tindall Riley and Co Limited及其子公司Tindall Riley(Britannia)Limited负责管理三家相互保险协会,并为数家劳依氏管理代理人担任保险中介。
我们所管理的相互保险协会是:
– 不列颠船舶保险协会有限公司;
– 雷恩保险协会有限公司;及
– 格里芬保险协会有限公司。
我们担任相互保险协会所收集和处理的个人资讯之共同控制者,以及担任我们以劳依氏管理代理人的保险中介身份行事时之个人资讯处理者。
我们是所雇用员工之个人资讯的唯一控制者。
如果您对我们的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资料保护专员:
以电子邮件方式: dwilkinson@triley.co.uk
以电话方式: +44 207 407 3588
以书面方式: Regis House, 45 King William Street, London EC4R 9AN, United Kingdom


我们如何使用个人资讯

就本资料隐私政策而言,「个人资料」包含以私人身份可以直接或间接透露本人身份的任何个人资讯。
Tindall Riley & Co Limited仅在与您有业务往来之过程中基於合法利益收集和处理个人资讯,以防止欺诈或洗钱或为了履行其他法律上丶法规上或契约上之义务。我们所收集和处理的某些个人资讯可能有敏感性且包括关於您个人健康或医疗记录的详细资料。
下表列举例出了我们所收集和处理的个人资讯之类型及来源:

我们或許需要与其他机构分享我们所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讯。这些机构有某些公司位於欧盟之外且当地适用不同的资料隐私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订有严格的契约条款以确保您的资讯安全。
我们不会与其他人分享您的资讯,除非经过您的同意,或者除非我们被我们的监管机关(例如金融行为监管局)或其他主管机关要求与其分享资讯。
我们不使用自动分析。本网站有提供关於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的详细资料。

 保存您的个人资讯

我们关於个人资讯的保留期限系基於业务需求及法律要求。
我们保留个人资讯的期间不会超过为了处理所收集资讯之目的以及任何其他经许可及相关之目的所需。当不再需要个人资讯时,我们会以不可逆方式将资料予以匿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进一步保留及使用匿名资讯)或者是以安全方式销毁资料。

如何查閱您的資訊並更正任何錯誤的內容

您有权要求我们提供所持有关於您的资讯。如果您想要获取关於您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资讯,请以上述之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与我们联系。
我们可能会为此服务收取合理费用,或者如果您的请求显然不合理或过度则我们会拒绝提供资讯给您。
我们希望确保您的个人资讯是正确且最新的资料。您可以要求我们更正或删除您认为不正确的资讯。

我们隐私政策的变动

我们会定期审查我们的隐私政策,且会在此网页上发布任何更新。本隐私政策最後更新於西元2018年5月24日。